职业选手与奥运比赛,大多数情况下如同井水与河水,互不侵犯。但到了奥运年,二者的关系顿时变得暧昧起来,或如情侣互抛媚眼欲走还留,或如仇敌分道扬镳划清界限。参加?还是不参加?就成了一道选择题。放行?还是不放行?俱乐部在这个时候也要作出痛苦选择。
在奥运会与职业赛事的人才争夺当中,前者并无优势可言。
运动员可分为职业和非职业两种,在欧美那些职业化竞技发展完备的国家,非职业运动项目只不过是“业务的游戏”而已,而从事这些项目的运动员,在没有职业联盟安身立命之时,参加奥运会就成了终极的目标。比如田径选手,比如刘翔,虽然他们有黄金联赛的利诱与刺激,只有奥运赛场才是体现他们最高价值的殿堂。
但对于那些职业选手而言,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就成了一道难题。那些参加NBA、欧洲四大足球联赛和网球系列赛的运动员,他们所处的职业赛场完全可以满足自身的各种生活物质需求:金钱、名誉、地位……就像费德勒,他并不需要依靠奥运会这点可怜的奖金来填满自己的腰包,也不需要赢取有限的冠军积分来捍卫自己世界第一的位置。更为重要的是,在整个漫长的赛季中,运动员们需要长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证不被对手赶超。而一旦参加奥运比赛,不仅整个赛季的训练和比赛计划要作重大调整,而且一旦出现意外伤病,就更是得不偿失了。一句话,奥运会在某种程度上伤及了职业运动的利益。所以在历届比赛中,往往都会有体育明星对奥运说“不”的情形,而且屡见不鲜。
只不过是他们拒绝的技巧各有不同,比如雅典奥运会前小威的突然受伤。
当然,在职业赛制中,运动员的地位如菜市场上的萝卜白菜毫无二致。对于能否参加奥运会,他们自身并无决定权,一旦签了那纸卖身契,再大牌的明星也只能屈己从人,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即使有为国争光的决心,也难有玉成美事的希望。比如拜仁慕尼黑俱乐部就断然拒绝了阿根廷中卫德米凯利斯的报国之心,最为极端的例子当然是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为了保持本联盟赛事的高水准,他们长期以来对奥运会采取抵制态度,拒绝放行球星参加奥运会,最终导致奥运棒球比赛质量不高,也间接造成该项目自2012年起从奥运大家庭中消失。
现代奥运会强调“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从功利的角度出发,它对功成名就的体育明星们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那些选择参赛的选手,大多数是抱着“为国争光”的精神出发,国家与集体的荣誉就成了他们追求的目标。从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始,美国篮球队就被冠以“梦之队”的美名,但在最近几年,随着NBA顶尖高手对国家荣誉感的淡漠,他们在奥运会、世锦赛等世界赛场做着噩梦,屡屡与冠军无缘。耻辱感成了他们前进的动力,在刚确定不久的“梦八”名单中,人们看到了科比、基德、詹姆斯等巨星们的名字。很难想象,假如这帮球星在今年成功登顶,他们还会在4年之后,甘于浪费宝贵的度假和泡妞时间,为了卫冕奥运冠军而练得一身臭汗。记者徐显强